释义 |
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是无法提前拿回,只能等到满了六个月后,并且已经过满分学习、考试合格、罚款已经缴纳了,那么驾驶证被扣的分就会清除,机动车驾驶证也会还回来。 驾驶证被暂扣的情形有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6、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 7、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 8、因办案行政、刑事案件的需要对驾驶证进行审查的,可以扣押驾驶证。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交通事故当事人证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出示暂扣凭证。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时,应开具暂扣凭证; 2、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3、暂扣的车辆一律存放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妥善保管; 4、当事人的其他证件在查验登记后,应当场发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