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分配遗产时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遵循下列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适当比其他继承人多分一些遗产。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一些遗产。 4.对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一、房产继承的份额怎么分 房产继承份额的划分方法如下: 1、份额均等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养老育幼的原则。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多尽义务者多分,少尽义务者少分。不尽义务者不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以多分。相反,对被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4、适当照顾的原则。对继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 二、法定财产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法律没有规定遗产分配的比例吗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对于符合上述情况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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