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定工时制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不定时工作制是一种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而直接确定职工劳动量的工作制度。 一、不定时工时制有哪些特点?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生产特点或工作性质等原因,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需机动作业而采取不确定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不定时工作制的特点:用人单位应当采取适当的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加班时间标准的限制;其他。 二、综合工时制的范围是 以下行业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三、综合工时制的适用范围 综合工时制的适用范围: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职工;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四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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