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我国民族法制建设具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第一,它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二,我国民族法制体系涉及的内容广泛并且自成体系。 第三,从民族立法、执法、实施监督体制等方面看,它具有一般体制与专门体制有机结合的特点。 第四,体现了鲜明的自治性特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