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关于肢体残疾人驾车方面的要求.大前提: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的车准驾车型的,在18岁以上,70岁以下.1、上肢:双手拇指完善,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完善,肢体和手指运动功效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能够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行驶证.2、下肢:双下肢完善且运动功效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效的,能够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行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效但能够自主坐立的,能够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行驶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专用车管理规定》第六条18周岁以上不满65周岁的下肢残疾人员,可以申请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