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兵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第一步:网上登记 第二步:初审初检。根据校人武部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 第三步:体检政审。征兵开始后,校人武部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大学生本人,大学生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鼓楼区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由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第四步:走访调查。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鼓楼区征兵办公室通知大学生所在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第五步:预定新兵。鼓楼区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第六步:张榜公示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鼓楼区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 5 天。 第七步:批准入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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