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发票抬头就是购物人的名称。 1.支票发票抬头。发票的抬头填写的是收款方的名称。 2.商业发票抬头。发票抬头填写的是买房的名称,也就是收货人的名称; 3.海运提单发票抬头。通常海运提单的发票抬头也是买方,也就是收货人,但也有空白抬头的,还有持票人抬头的; 4.汇票发票抬头。汇票发票有限制性抬头、指示性抬头和持票人抬头三种,这三种抬头填写名称都是卖方或是制定的收款方; 5.信用证发票:信用证实不讲抬头的,只讲开证人、受益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