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伤情鉴定有一定的时间要求,轻重伤鉴定一般出院后就可以鉴定,涉及关节等功能问题的出院后三个月到六个月才能鉴定,骨折有钢板固定的并且伤及关节功能的,要等到钢板取出治疗终结后3-6个月才能鉴定,受理鉴定后7天内出鉴定书,有疑难的15天内完成,需要补充材料的从补充完成当天另算。鉴定书由委托单位如交警大队领取,残疾等级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出院后3个月到6个月才能鉴定,但是大部分县区等地方法医人数少,只有2-3人,案件不急的、不能立案的如故意伤害未达轻伤的、交通事故未达重伤的经常要一个月才能出鉴定书。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九条 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需要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鉴定聘请书。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条 公安机关应当为鉴定人进行鉴定提供必要的条件,及时向鉴定人送交有关检材和对比样本等原始材料,介绍与鉴定有关的情况,并且明确提出要求鉴定解决的问题。 禁止暗示或者强迫鉴定人作出某种鉴定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