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开无罪证明需要带材料具体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的复印件; 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者证明; 3、自己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 4、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5、户口所在地办理。 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条件,具体如下: 1、本市户籍居民可以通过网上申请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也可直接至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外国人需要申请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应到其居住地派出所办理。 符合办理无犯罪证明的条件: 1、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2、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3、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 4、公民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 5、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 6、其他合法的需要。 以下几种情况会用到无罪证明: 1、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凭县处级以上国家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经办人员工作证,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2、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凭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的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或调查函、经办人员工作证,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3、公民执业需要申请出具证明。凭申请人公民身份证、出具证明申请书、申请执业相关的文书或表格,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4、公民因其他需要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凭申请人公民身份证(或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工作证和身份证)、已经公证部门签署“公证业务需要,请与配合”意见(加盖有公证处印章)的公证申请文书副本,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综上所述,开无罪证明需要带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的复印件,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者证明,自己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户口所在地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条 【前科报告制度】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