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并不存在对艾滋病人的歧视现象。根据《保险法》和《艾滋病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以艾滋病为理由拒绝投保人申请购买重疾险,也不得以艾滋病为理由拒绝保险理赔及给付保险金。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因被保险人的性别、种族、国籍、宗教信仰、职业、健康状况等情况歧视被保险人。” 2.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保险机构不得以艾滋病为理由拒绝投保人的申请,不得以艾滋病为理由解除或变更保险合同,不得以艾滋病为理由拒绝保险理赔及给付保险金。” 3. 《医疗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使用、管理和监督,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歧视参保人。” 综上所述,重疾险在理赔过程中不应对艾滋病人存在歧视现象,保险公司应当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保障被保险人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