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去世后,二婚夫妻中的妻子是否有继承权?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配偶在法定继承中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二婚妻子也有继承权。遗产的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配偶去世后的财产继承中,应根据遗嘱或共同财产分割情况进行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予照顾。 法律分析 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具有继承权,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二婚妻子也有继承权。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一、配偶去世后财产继承,要根据以下情况而定: 1、如果有遗嘱,应该先按照遗嘱内容进行分配; 2、如果没有遗嘱,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其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结语 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具有继承权,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二婚妻子也有继承权。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去世后财产继承,要根据遗嘱或共同财产分割规定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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