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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亲过世后,继母买的房子,继子未与继母共同生活,有权继承吗
释义
    不能继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子女和继父母只有形成抚养关系,才能作为继承人继承财产。对于抚养关系的形成应当以家庭组建的时间来看待。
    父母再婚时,如果子女已经成年,那么其与父母再婚的对象不能形成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互相之间没有继承权,但成年子女因精神状态等原因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如果再婚时子女未成年,则要看具体情况判断是否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比如,是否共同生活、是否有抚养教育事实等。如果确认有抚养关系,那么继子女就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且双方互相产生法定继承权。
    此外,如果继母留有遗嘱,指定房屋份额分给了继子,则继子对该部分仍享有继承权,遗嘱继承的效力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127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民法典》第1123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1133条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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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0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