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继父母可以不抚养继子女吗
释义
    再婚后与配偶的子女形成继父母、继子女关系的,要对继子女承担抚养的义务。但如果继子女已经成年,已经独立生活,或者完全由亲生父母承担抚养教育义务;或者继子女未跟随再婚的亲生父母生活,如跟随外公外婆或者爷爷奶奶生活等。这时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不具有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对继子女没有抚养义务。
    一、离婚后继子女由谁抚养?
    继子女和继父母是两个密切联系的概念,子女对父母的再婚配偶称为继父或继母。丈夫或妻子对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称为继子女。继父母子女关系是由于父或母再婚而形成的姻亲关系,
    离婚时继子女应该由谁抚养,这取决于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只有当事人之间存在抚养关系时,才需要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没有形成抚养关系,那么也就不需要争论继子应该由谁抚养的问题了。
    在确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抚养关系时,主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
    2、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
    3、继父母与继子女—起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
    二、抚养关系在怎么认定
    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种:
    1、由于生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行结婚;
    2、由于生父母离婚,生父或者生母再行结婚形成的。
    子女对生父母的再婚配偶称为继父母,夫或妻对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称继子女。在具体的表现形式上主要有三种:
    1、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成年并独立生活,此类继父母继子女关系是纯粹的直系姻亲关系,双方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2、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虽未成年,但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未受其抚养教育,此类关系亦属于纯粹的直系姻亲关系。
    3、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接受继父或者继母的抚养教育,双方形成抚育关系,具有法律上的拟制直系血亲关系,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三条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5 14: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