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意外事故案例分析 |
释义 | 意外事故,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出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意外事故,法律不认为是犯罪,尽管行为人的行为已造成损害结果,但行为人在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如果意外事故认定为犯罪,则堕入“客观归罪”,有悖于主客观相统一的刑事责任原则的刑法要求。 本文主要提供了几个有关意外事故的赔偿案例,供您参考: ●交通意外事故保险赔偿案例 2005年4月4日甲某驾驶的A车与乙某驾驶的B车沿某高速公路由西向东同方向行驶,行驶过程中突然发现前方有一橡胶外胎,车辆撞击外胎使车辆失控向右侧滑,与在行车道中正常行驶的乙某驾驶的B车左前侧发生碰撞,损失严重。 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结论为:由于甲某、乙某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本起事故属于交通意外事故。随后,保险公司认为高速公路实业公司未尽及时清除高速公路上的轮胎的义务,导致事故的发生,应负赔偿责任,遂向某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最终认定,高速公路实业公司应在公路日常养护工作中定期清扫、及时清除杂物,但“及时”不等于“随时”,因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详细] ●雪灾意外事故保险赔偿案例 半个世纪以来最严重的冰雪灾害目前已波及中国大部分地区,各行各业都参与到了抗击冰雪大灾害的行动之中。2月2日,长城保险主动寻找,发现公司的某客户出险身故,通过“快速理赔通道”,只用了四个小时就完成结案,将理赔款送到事故者家中。 该客户于2007年5月在长城保险湖北分公司投保了一份长城保险路路通卡。2008年2月2日中午,该客户在清理积雪过程中发生意外,经抢救无效而死亡。事故发生后家属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无暇顾及其它事情,甚至压根没想到过曾在长城保险购买的、保费仅为100元的小小卡单。长城保险了解到这...[详细] ●校园意外伤害案例 案例一 课间玩耍 发生意外 辽宁省某中学一年级学生王某,在课间活动奔跑过程中,绊倒在地上,造成右手肘关节肿痛。事发后学校及时与其家长联系,同时把王某送到附近医院,经检查是右手肘关节处轻微骨裂。 接下来由学生家长送孩子就治,但三个星期后,医生告知王某右手肘关节处已经错位,要到大医院进行手术治疗。 由于到大医院治疗要交很多费用,所以学生家长要求这些医药费大部分由学校先行支付,双方没能在这个问题上达成一致,后来经司法所调解,学校先行支付医药费三分之二,该生的医药费差额部分学校承担一半...[详细] ●意外伤害案例 近日《华夏时报》上报道了这样一个案例:2002年8月27日晚,沈阳市一名19岁的应届毕业生任凯在从其姥姥家回家的路上,路遇两名歹徒欲抢劫其手机,为此,这个刚烈的19岁青年与两个歹徒展开了殊死搏斗,在搏斗中被歹徒刺中11刀后而亡。我相信,任何人看到这个案例,心情都会很沉重。我们痛恨这些歹徒,为了一个手机竟然夺去了一个优秀青年的生命。我们也为任凯独斗凶恶歹徒的英勇无畏和宁死也要捍卫自己合法权益的凛然正气表示钦佩。任凯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与胆量,我们没有理由不赞扬。可是面对这样不幸的结局,不得不使我们思考这样一个问题...[详细]免费法律咨询请点击发布 相关文章阅读:校园意外伤害事故 意外伤害赔偿 意外伤害保险知识 学生的意外伤害保险 人身伤害的赔偿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意外事故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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