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最后一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注册商标。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