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医院发生医疗事故的,处理流程如下: 1、医务人员报告上级领导。 2、医疗机构立即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3、医疗机构保护现场,即保管材料,封存现场物品。 4、医疗机构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医疗机构作出处理决定,并同患者一方进行协商沟通。 6、协商不成的,患者申请调解或者进行起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