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设立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我国法律只规定了用人单位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工会的一般法律性质是社团法人,建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与所建工会以及工会投资兴办的企事业单位是各自独立的法人主体,应当分别承担各自的民事责任。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有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