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登记费按什么收取 |
释义 | 一、不动产登记费按什么收取 需要收取不动产登记费6种情形: 1、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或海域使用权; 2、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宅基地使用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林地的使用权; 4、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地役权; 6、抵押权。这六种情形在国土资源部和县级及以上地方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时需要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二、免收不动产登记费8种情形: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3、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有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的; 4、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导致土地、房屋等确权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5、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 6、因行政区划调整导致不动产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房屋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7、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收的其他情形。 三、减半收取不动产登记费5种情形: 1、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所有权及其占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登记的; 2、因不动产权利人姓名或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3、同一权利人因分割、合并不动产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4、申请不动产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减半征收的其他情形。通常在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时候,除了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登记材料外,同时也是需要交纳相应的登记费用。但就收取的不动产登记费来看,可能出现免收和减半收取的情况。 四、办理不动产,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不动产登记时,所需提交的材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