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如果有条件,可以收集受胁迫时的证人证词,通话记录,视频记录等。证明自己被胁迫的,可以在胁迫结束之后立马报警,公安机关的记录是有效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