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客人的遗留物品 |
释义 | 处理客人的遗留物品的方式: 1、在酒店任何地方拾获物品,均需尽快交房务中心,并填写“遗留物品单”; 2、房务中心接到拾获物品后,需认真记录在“遗留物品登记本”上,包括日期、房号、拾获地点、物品的名称、拾获人姓名等; 3、所有物品均需放在遗留物品保管柜(室)内,由房务中心人员负责,贵重物品和一般物品要分开; 4、遗留物品的保管时间为三天、三个月、半年不等(零食、一般物品、贵重物品),超过时间无人认领,交由行政办处理; 5、客人回来认领物品时,须复述遗失物品的内容,遗失的地点,并出示相关的证件,如遗失的是手机,应当场确认号码,同时要在登记本上签字领取; 6、客人通过电传、朋友或写信回来认领时,先查询“遗留物品登记本”如情况属实,应回答客人并问清楚客人的处理方式及要求,客人要求寄回应及时办理; 7、委托亲属、朋友来领取的须问清楚客人姓名,遗留物品的名称,遗失的时间、地点,所有的资料相符时才能把物品交给代取的人,并让其出示相关证件后签名代收; 8、如客人报遗失物品,而又匆忙离开酒店,可要求客人只留下联系方式,然后再给客人及时回复; 9、不论客人通过任何形式回来认领物品,而部门内经过查找没有该项物品记录的,都需给客人明确答复; 10、如员工不慎把客人物品丢失,客人要求索赔时,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法律依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八条 旅馆对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妥为保管,设法归还原主或揭示招领;经招领3个月后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以拾遗物品处理。对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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