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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对全国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释义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它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是;公安部消防局;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把依法实施消防监督管理作为有效预防火灾的重要工作,严格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中国公安机关的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条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协助;
    第三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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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2: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