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主去世后,是否需要更改户主?如何更改? |
释义 | 法律分析:想要更改户主的,可以由户主本人带着相关资料去有关的公安机关户政部门进行办理,如果户主去世,也可由户口本里的其他成员带着相关资料去公安机关户政部门进行办理。根据相关的规定可知,有下列情形的,可以更改户主:一是户主去世、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二是原户主户口迁出的;三是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户口本以前的户主去世了,然后他的儿子是不是户主? 法律分析:户口本上的户主已经死亡,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合法固定住所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担任,未成年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问一下,非户主本人,也没有户主资料,能补办户口簿吗? 补办户口簿不是一定要户主的。也可由直系亲属办理。即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公安局申报,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如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补办的,可由户主委托其亲属予以办理。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改变户口本名称后.是否需要一起更改身份证? 法律分析:改名字后需要更改身份证、户口本、驾照、护照等一切有身份信息的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户主是否有权在离婚后迁出另一方户口? 法律分析:离婚后户主有权利迁走另一方户口吗 :户主没有这样的权利,按规定必须本人有接收户口地并且由本人办理迁移手续才可以迁移户口,所以户主没有这样的权利。离婚后,户口完全可以留在原地,没有规定需要迁走,也没有规定说再婚后就必须迁走。 公民迁移户口完全是自愿选择,任何人或者机构(包括公安和法院)都无权强制迁走户口的。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我想单户口户主死亡没有死亡证明怎么办? 1,由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出具介绍信(说明死者确实属于该村/社区的居民,其亲属关系证明等情况);2,由户内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带上该介绍信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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