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用人单位利用休息时间培训,如果超过每天工作的8小时,是算加班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加班费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加班费。如果双方约定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那么在日八小时外或周四十四小时外进行的培训,都属于约定时间范围外,都应该按照加班处理。公司与工会以及员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说,公司未与员工协商就进行培训的,员工可以拒绝;即使同意,工作时间外每日培训时间也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也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培训最好安排在工作时间里,不耽误员工正常的休息时间。否则,空余时间的培训会降低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耽误员工的个人生活,导致员工在工作时间中请事假处理个人事务。这样既不利于公司发展,也极大程度损害员工的利益。如果确实要安排在空余时间,要先征得员工及工会的同意,并按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一、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