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金和失业补助金可以同时领取吗 |
释义 | 失业金和失业补助金不可以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是按照法律法规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失业后,可以享受到的一种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符合一定条件,且有法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补助金,是我国为缓解就业压力而公布的一项临时性、阶段性的福利。面向的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保险参保失业人员,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由此可见,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是不可以同时领取的。失业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不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仍处于失业状态的,也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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