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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抵押权清偿有哪些规定
释义
    反担保抵押物清偿的规定有:
    1、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与债务人约定的,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2、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担保人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七条
    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形确定担保人的赔偿责任:
    (一)债权人与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二)担保人有过错而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三)债权人有过错而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主合同无效导致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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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3: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