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餐费开了专票应该如何去处理 |
释义 | 餐费开了专票应该如何去处理: 1、不能抵扣并不代表不能开专票; 2、取得不能抵扣项目的专票,建议先认证后进项税额转出。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税法的原则,并没有哪种发票绝对能或者不能入账,关键要看是否合理.因此在对一些报销行为上,除了发票 还需要有其他辅助材料.比如会议费报销,最好同时提供会议通知、会议议题、参会人员名单、签到表等资料,以便甄别是否有与会 议无关费用(如旅游费).再比如业务招待费报销,最好提供是否有经办人、部门经理甚至公司总经理审核签批,大额发票是否有消费清单。 以上就是关于餐费开了专票应该如何去处理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四)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 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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