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应收账款不需要结转,如果应收账款年末出现贷方余额就应当结转到应付账款。实收资本不需要结转,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年末结转到本年利润帐户,其他应收款也不需要结转,也要看它余额在借方还是在贷方,如果在贷方就转到其他应付款帐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