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秋节学生不放假,不算违法,但是违规。 可以向当地教育部门举报; 教职工不放假,学校安排强制加班或者未支付加班费的,违法,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__ 学生不是劳动者,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但可以向当地教育部门举报。 教师可以算加班工资,学校如果不支付加班工资,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因为教育局规定要放假 而且要是学校不放的话 ,按节假日加班工资两倍补偿,强制加班或者未支付加班费的,违法,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008年开始中国大陆将中秋节列为法定节假日,如当天与周六周日重合,则在下周一补休一天。国家法定假日是国家规定放假的日子。如果在国家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需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六条: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三条: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 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