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民法典中关于离婚的规定如下:,1.新增了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若一方对离婚反悔的,可以在30日内撤回离婚申请;,2.明确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又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3.增加了夫妻一方挥霍财产,离婚时法院可以给其少分或者不分给挥霍一方共同财产。,通过纠纷调解的方式解决。可以选择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一般来说,调解机构/律师站在中立角度,以法律专业视角进行切入分析,结合自己丰富的调解经验,会对双方所能接受的协商尺度把握更加精准,更容易促使双方协商并达成调解协议,并互相满意。同时还快速解决纠纷,避免诉讼。若调解不成功,建议您找律师打官司。起诉时应该申请法院查封财产,避免对方转移财产。,离婚纠纷被告不一定必须到场。离婚被告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