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标的物提存的条件包括:
 1、债权人拒不受领该合同约定债务人需交付的标的物,且没有正当理由的;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一时难以履行债务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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