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手机立案只是市民对智慧法院真切可感的一个方面。今年以来,深圳法院在智慧法院建设上不断取得进展,无纸化办案、诉讼服务机器人、被执行人画像、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E网送达平台等等纷纷亮相5月举行的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成果展览会。5月2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还与平安集团就智慧法院建设举行座谈,双方在加强大数据应用、云计算、人工智能以及区块链等多领域合作达成共识。 为了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和司法人员参与审判活动,发挥司法裁判对社会行为规范的引导作用,深圳中院将致力于建成全国标杆型、示范型智慧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