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对于遗失武器装备罪的立案标准主要是指军人遗失武器装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凡涉嫌遗失武器装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以上其他严重情节的,应予立案,而遗失是指在武器装备的操作、利用、维护、修理、保养、运送等过程中,因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而造成武器装备丢失。而本罪的侵犯客体是武器装备的使用制度,而其侵犯的对象,是各种武器装备,是对国家武器领域的侵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四十一条 遗失武器装备罪,是指军职人员遗失武器装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