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交通扣2分的有哪些 1、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1)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 (2)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4)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5)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6)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赔偿怎么处理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