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养老金的详细核算办法有:补缴金额公式为: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员工平均工资乘应补年度的欠缴指数乘缴费份额乘补缴系数。个人帐户金公式为: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员工平均工资乘应补年度的欠缴指数乘11%乘补缴系数。个人帐户金中的个人需交纳部分的公式为: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员工平均工资乘应补年度的欠缴指数乘个人缴费份额乘补缴系数。然而有必须留意的是核算个人帐户金和个人帐户金中的个人缴纳部分公式中的应补年度不得早于1996年。 法律依据:根据《暂行办法》规定 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只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就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如不满15年,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