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按日连续处罚是指每天都要对违法行为者进行处罚,适用于行政处罚法中,环境保护法中也有涉及,目的是利用行政手段来纠正违法行为。主要是为规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一、按日连续处罚的适用范围? 排污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1、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 2、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 3、排放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排放的污染物的; 4、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的; 5、其他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 二、按日连续处罚的适用条件包括? 排污者有下列环境违法行为之一,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报批或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或使用且排放污染物的; 2、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未建成、未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投入生产或使用且排放污染物的; 3、应当取得但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 三、按日连续处罚的内涵? 1、 按日连续处罚,是“将连续性或者持续性的违法行为,按照每日发生一次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方式。 2、 每天都要对违法行为者进行处罚,适用于行政处罚法中,环境保护法中也有涉及,目的是利用行政手段来纠正违法行为。主要是为规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五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