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公司四个章是哪四个 |
释义 | 公司章主要有4枚,分别是公章、财务章、发票章、法人代表人名章。 1、公司公章:公司效力最大的一枚章,是法人权利的象征。 2、财务章:通常与银行打交道的时候会用到。另外,也会用于财务往来的结算等。 3、发票章: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购买和开发票时,需要加盖发票章。 4、法人代表人名章:法人章主要用于公司有关决议,以及银行有关事务办理的时候用。 一、公司章主要有4枚,分别是公章、财务章、发票章、法人代表人名章。 1、公司公章:公司效力最大的一枚章,是法人权利的象征。 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 使用范围: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保管者:一般来说,公章的掌管者应该是公司创业者或其最信任的人,例如:董事长或总经理。 2、财务章:通常与银行打交道的时候会用到,比如银行的各种凭据、汇款单、支票的用印。另外,也会用于财务往来的结算等。 保管者:一般由企业的财务人员管理,可以是财务主管或出纳等。 3、发票章: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购买和开发票时,需要加盖发票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通常需要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注:盖在发票上,或盖在发票领用簿才有效。 保管者:一般由财务部门的发票管理员保管 4、法人代表人名章:法人章主要用于公司有关决议,以及银行有关事务办理的时候用。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 通常用在注册公司、企业基本户开户、支票背书的用印。 保管者一般是法人自己,也有让公司财务部门出纳人员管理的情况。 二、公司印章的管理为 1、先对公司的印章进行分类。通常情况下,各类印章会安排给指定的专员进行保管和用印,行政公章一般不合适与其它印章归属同一个人管理; 2、制定印章的用印审批流程,并制作相关的用印审批表,实行用印审批制度; 3、印章原则上不允许被带出公司,如确实因为工作、业务需要,可由相关的负责人批准,并由申请人写借出凭证及详细标明借用、归还时间、用途; 4、公司需加强对印章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的监督及管理; 5、当公司印章出现损毁或者遗失时,必须要及时至主管部门做好登记备案,避免公司存在使用多枚同一种类型印章的风险出现。 三、公司公章的法律效力如下 1、代表公司的合同主体资格和表明公司身份; 2、作为签订书面合同的成立要件之一,一般自当事人均盖章后,合同就成立,而依法成立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成立时就生效。 四、注册公司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五、每一个印章具有什么效力 1、公章:公章是法人权利的象征,是最大效力的一枚章。加盖的公章具有法律效力。 2、财务章:一般用于财务核算,银行业务结算等。 3、法人章:公司决议,银行事务办理等的时候需要用到。 4、发票章:一般购买发票需要用到的印章。 5、合同章:签订合同的是使用,加盖了合同章的合同,双方就要履行各自的权力和义务。 六、每一个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章:公司名义发出的合同,介绍信,公文,信函,证明等等 2、财务章:银行的凭证,支票的用印,汇款单,取款单,财务往来等。 3、法人章:注册公司,公司银行开户等。 4、发票章: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通常需要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注:盖在发票上,或盖在发票领用簿才有效。) 5、合同章:签订合同。不过公司在创业初期,没有刻章合同章的,也可以直接用公章加盖合同。 七、如何保管每一个印章 1、公章:一般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掌管。也就是由公司创业者或者创业者最信任的人来掌管。 2、财务章:财务人员,出纳等掌管。 3、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财务及出纳掌管。 4、发票章:发票管理人员掌管。 5、合同章:公司行政部门掌控,也可以是公司的合作律师或法务人员掌管。 八、公章弄丢失,会存在什么样的风险 他人可以利用其进行合同签订等行为,或涉及财产诈骗等,届时造成他人的损失会要求你单位进行赔偿,因为公章是真实而有效的,并且在相关机构办理了登记备案,如果不挂失找回,其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法院支持。新刻公章与原公章无法做到一模一样,故而新刻公章不会被认同,如果你单位依然打算这样启用新章,一切后果自负。所以一旦公章丢失后,须尽快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告,一面采取相应措施挽救损失;一面尽快补办手续,尽快补刻启用新印章,以免耽误正常工作。 九、公司印章补办流程 1、 法人要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2、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报纸会在第二天刊登。 3、自登报起公示三天后,法人需亲自办理。持整张挂失报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法定代表人拟写并签名的丢失公章说明材料(需详细写明公章丢失的原因时间地点、报案的时间地点、登报声明的时间和登报所在的版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