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本籍贯是什么意? |
释义 | 户口本上的籍贯是指我国公民18周岁以前的户籍所在地,一般和你父亲的籍贯相同,或者和你的祖籍相同。祖籍是指祖辈(祖父)的长久居住地,按现在的地域划分填写,详细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县。籍贯一般终生不改。所以,户口本上的这一栏内容一旦填写后就不再更改。 籍贯并没有什么特殊含义,只是为了纪念你家族的迁徙历史和日后政审的需要。籍贯一词的含义:籍是指一个人的家庭所从事的职业或者所属的社会阶层;贯指一个人的出生地或者长久的生活地区。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2、假报户口的 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4、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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