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所谓账外财产,是指不正式列人帐面的财产,如按照财产折旧的有关规定已将财产账面原值摊销完的财产、已报损的回收物资、清仓出来而未人联的财产等保管财产是指企业为他人保管并负有经济贵任的财产账外资产。 这类财产的保险金额确定有两种方法:们的贡置价值确定的。账外资产一是由企业自行估价确定,二是按账外资产它这类财产的保险价值是以出险时的重且价值或帐面余额来确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