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设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
释义 |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也可以单独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总之,有限公司一般符合上述要求的,均准予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如果你对这一问题及相关的解释还有疑惑的话,一定要咨询律师,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相关问题的时候才能知道该怎么做。相关有限公司方面的注意事项还有很多,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作出了详尽的规定。 一、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五)有公司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1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明确地强调了公司章程对于公司的重要性,公司章程对于公司而言不但是股东合意达成的协议,更是公司的内部法律。 对于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而言,除了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等章程共同的必要事项外,有限公司的章程还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等事项。股份公司的章程还应当载明: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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