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为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检。 第三者责任险是什么范围 第三者责任险包括的范围为:若是被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导致第三方受到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则保险公司可以承担理赔责任,但是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障对象是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障范围和交强险是差不多的,只是保额相对来说会高很多,因此常被车主当做交强险的补充投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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