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看你的伤情严重与否,因为本就没有监控,无法还原事情经过,唯一可以证明的即是你的伤情,但伤情作出来了也不意味着必然可以追究到打你的人的刑事责任,毕竟没有其他证据,只能证明你被打是属实,无法证明打你的是何人。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侵权人的直接赔偿责任与义务人的补充赔偿责任既非按份责任,亦非连带责任,更不能适用原因力理论来确定各自的赔偿责任份额。在安全保障义务人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形下,不能判令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在安全保障义务人具有过错的情形下,应当首先由侵权人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 在具体处理时,侵权人不明确的,可以直接确列安全保障义务人为被告;侵权人明确的,可以确列侵权人和安全保障义务人为共同被告。在侵权人和安全保障义务人作为共同被告的情形下,在判令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还应当在裁判文书中明确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具体范围或者数额,并注明安全保障义务人享有追偿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