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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了户口在男方家,房子给男方了,女方有居住权吗?
释义
    法律分析:没有。房子给男方,那么说明男方拥有这套房产的所有权,那么女方自然失去居住权。如果女方取得男方的同意,那就还可以居住,前提就是需要取得男方的同意。如果不同意,强行入住的话,男方是可以报警的。离婚后在房屋居住权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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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8: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