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疫情防控五类人员指的是以下五类人员: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疑似者。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无症状者。 三、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者。 四、有湖北及其他高风险区旅居史者。 五、所有发热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