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三天如果第四天之后,我不干了这三天的工资我还有吗 |
释义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如果劳动者在上班后自行离职,用人单位应按约定支付其工资,并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必须在约定日期支付,遇到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支付。劳动关系解除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付清工资。若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从工资中扣除,但扣除金额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分析 上三天班后自己不干了,如果已经正付出了劳动,是有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劳动者的约定来支付给劳动者这三天的工资;且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拓展延伸 试用期结束后不继续工作,是否有权要求试用期工资的问题 在试用期结束后,如果员工决定不继续工作,通常情况下是没有权利要求试用期工资的。试用期是为了雇主和员工双方进行相互了解和评估而设立的一段时间,以确定是否适合长期合作。试用期期间,员工可能会获得一部分工资,但如果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后选择离职,通常不会有权利要求试用期工资的余额。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国家、地区或雇佣合同而有所不同,建议您仔细阅读相关的劳动法规或与雇主协商,以了解您的权益和雇佣合同的具体条款。 结语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在已付出劳动后应获得相应工资。用人单位应按照约定支付这三天的工资,并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根据法律规定,工资必须在约定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劳动者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要求赔偿,但每月扣除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建议根据具体情况阅读劳动法规或与雇主协商,以了解权益和雇佣合同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四条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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