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两年内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以拿到新证。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即可,当天就可以拿到新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