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国外的公证书怎么办理?
释义
    根据我国《公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公证书需要在国外使用,使用国要求先认证的,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构和有关国家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认证。公证是外交认证的前提,即公证书需要在国外使用时,才有外交认证的必要;但并非所有的涉外公证书都必须经过外交认证,需以使用国要求认证为前提,如果使用国不要求认证的,则无须外交认证。此外,按照国际惯例,国家之间可以相互免除认证、单方免除认证或对部分文书免除认证。在这种情况下,公证文书可直接发往免除认证的国家使用。
    因此,使用国要求先认证的,为了使该公证书发生域外的法律效力,公证机构还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代办认证手续,即将公证文书送交我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然后再转交有关国家驻我国使、领馆认证。如果公证文书使用国尚未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则可送第三国认证。
    遗嘱公证怎么办理?
    遗嘱公证的办理是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时,申请人需要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立遗嘱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遗嘱书、遗嘱公证申请书等。公证处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审查无误后,公证处对遗嘱予以公证。需要注意的是,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确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公证遗嘱生效后怎么办理?
    遗嘱公证后,立遗嘱人一旦死亡,他所设立的遗嘱即具有执行效力,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嘱托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执行遗嘱;如果没有此项嘱托,则全体继承人以平等地位参与遗嘱的执行。为了保障未成年的继承人和不在继承开始地点的继承人的利益,遗嘱人可以嘱托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者组织充当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通常是遗嘱人所信赖的、能体现遗嘱人意愿的无利害关系人,他在执行嘱托任务时,继承人无权对遗产进行处分。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开始执行,其执行过程大致如下:1、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2、编制遗产清册,并予宣布;3、继承人或其他人对遗嘱没有争议时,把遗产按遗嘱的要求进行处理。
    离婚一方在国外离婚案件怎么办理
    (一)双方能达成调解的解决方式1.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亲属、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写好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再在国内法院起诉离婚。2.与此同时,可由国内一方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好在诉状上写明已基本就离婚问题协商一致的事实,以求得法院及早开庭;3.法院择日开庭后,原告及其代理人与被告代理人就离婚问题达成调解书。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应制发调解书。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依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一段时间后可领取生效法律文书;(二)双方未达成调解的解决方式1.国内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国外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注意的是,与现居住在国内的夫妻双方的离婚案件不同的是,此类案件中国外一方当事人如不能回国或者不愿回国,也是可以的,只须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即可。
    遗嘱公证怎么办理的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要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公证人员询问遗嘱人时,除了见证人、翻译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在场。遗嘱人是年老体弱者、危重病人、聋哑盲人、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弱智者,公证人员在与其谈话时,要录音或录像。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公证人员对遗嘱草稿进行审查后打印,遗嘱人核对后在打印的遗嘱上签名。遗嘱人不会签名或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的方式代替在申请表、笔录和遗嘱上的签名;遗嘱人既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以按手印的方式代替签名或盖章。上述情形,公证人员应在笔录中注明。以按手印代替签名或盖章的,公证人员还要提取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
    怎样办理继承公证?
    1.当事人向继承人住所地、遗产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涉及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
    2.提交下列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亲属关系证明。
    (4)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符合受理条件的公证机构受理。
    4.公证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5.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当事人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书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6 4: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