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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区别司法鉴定与检验的关系
释义
    司法鉴定与检验的关系有以下区别:
    一、两者的成立依据法源不同;
    二、隶属关系不同;
    三、业务范围不同;
    四、受鉴时限宽度不同。
    一、雇佣关系损害赔偿和劳动关系工伤事故的区别
    雇佣关系损害赔偿与劳动关系工伤事故的区别:
    (一)、主体不同,赔偿的范围和标准也不同;
    (二)、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不同;
    (三)、发生争议后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赔偿标准有别;
    (四)、发生争议后所使用的处理程序有别。
    二、婚姻无效和离婚有什么不同
    婚姻无效与离婚之间有区别。
    区别为:
    1、提起诉讼的权利人不同。离婚只能有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离婚请求权的行使权限于婚姻当事人本人行使,其他任何人不能强迫、干涉。而男女双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法律规定的有权机关,都可作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
    2、两者的行为效力和实效不同。离婚应当自该婚姻关系解除之日起生效。而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即婚姻被宣告无效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即无效,对该“婚姻关系”的宣告无效溯及既往。
    3、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在于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违法行为已经作为既成的事实发生。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三、主动辞职和开除有什么区别?
    主体不同:辞职的行为主体只能是职工个人,辞退的行为主体只能是单位;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职工与单位之间行政隶属关系的解除,只要不是职工主动,就不能构成辞职;不是单位主动,就不能构成辞退。辞职和辞退成立的事由在性质上不同:辞职和辞退虽然都是中性行为,没有惩处方的含义,但辞职和辞退能够成立所依据的事由在性质上有明显的不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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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5: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