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人的人格独立 财产独立 责任独立 举例?企业法人与私人财产人格混同是属于法人人格否认或公司人格否认特例,在国外公司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指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基于特定的事由,否认企业法人(或公司,下同)的独立人格,并在此基础上重新配置义务和责任的法律制度。适用结果一般是股东对企业法人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或者是撇开企业法人的存在使股东承担公法义务。在某些场合则不考虑企业法人和股东各自的独立人格,使企业法人承担股东的责任,如,股东将其可用于偿债的财产转移至企业法人名下,便有可能产生企业法人对其股东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这样说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