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中法人可以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吗? 民法典中法人可以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有独立财产的法人,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若公司资不抵债的,则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民法典中法人解散的情形如下: 1.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3.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1.法人解散; 2.法人被宣告破产; 3.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