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红领巾奖章”五星章由全国少工委颁发。红领巾奖章是少先队组织给予少先队员的最高荣誉,由所在市少工委,团委和教委联合颁发颁奖范围为小学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至初二年级的优秀少先队员。 法律依据:《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第四章 奖章评定颁发 第十五条 星级章是“红领巾奖章”的荣誉进阶章,分为五级。星级章获奖标准由对应层级少先队组织制定,突出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以教育引导更多少先队员和少先队集体积极追求进步为主要评选目标。 5. “红领巾奖章”五星章由全国少工委颁发。全国少工委研究制定评选方案,原则上须在一年内“红领巾奖章”四星章获得个人(集体)中产生,每年评选3000名优秀个人和1000个优秀集体。个人和集体五星章均每年颁发一次。 |